港珠澳大桥口岸 粤Z车牌-腾博国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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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珠澳大桥口岸 粤Z车牌

港珠澳三地通行,粤西地区入港澳最便捷口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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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简介


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车牌申请

(粤Z)



01 投资类


申请条件››››››   

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实业,所投资的企业近三年(含申办年度)在广东省的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粤港两地牌。


相关说明››››››  


1.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。
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“商号”,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“内承单位”。

3.同一内承单位由多个商号投资的,根据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额。

4.同一商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,允许以不同内承单位名义申办粤港两地车牌,但每次申办只能计算一个内承单位的纳税额,且申办的两地车牌数都将计入该商户所占名额。如,X商号办理第1副车牌选取A企业作为内承单位,则A企业的纳税额应当达到10万元以上;X商号办理第2副车牌可以选取B企业作为内承单位,但B企业的纳税额必须大于50万元。X商号如需申办更多两地车牌,参照第1点要求依次计算所需纳税额。

5.按此申办条件办理的粤港两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,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。

6.已申请经其他口岸粤港、粤澳两地牌的商号,同样可以按上述条件办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两地牌,最多可办理3副。

7.自申请获准之日起,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,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,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。

8.指标有效期为1年。到期后,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,可以延期1年;同一商号名下具有多个指标的,以5万元为基数,每5万元可办理1辆两地车延期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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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材料››››››  


1.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(变更)回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;

2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
3.商号登记文件

(1)商号为香港公司的,提交《商业登记证》、《公司注册证书》(香港有限公司提供)或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(香港无限公司提供);

(2)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:《商业登记证》(登录及附注);

(3)商户为自然人的,提交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,外国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;

(4)商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(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)。

4.车辆登记文件

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的,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(子母公司、股东或董事):

商号为香港有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《周年申报表》;

商号为香港无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;

商号为澳门公司的,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《商业登记证明》;

商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,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;

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,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(要求见第3点)。

5.驾驶人资料:回乡证、身份证、内地驾照(复印件,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




02 高新技术类



申请条件››››››  

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企业,所办企业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,可以申办1副粤港两地牌(不予增办)。


相关说明››››››  


1.以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申请条件的,只能申办1副粤港两地车牌。如所办企业同时满足第一类(即“投资类”)和第二类(即“高新技术类”)要求的,只能选其中一类作为申请条件。

2.已经申请通行其他口岸两地车牌的,亦可申请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两地车牌。

3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“商号”,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“内承单位”。

4.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商号参与投资的,只能由其中一个商号办理。

5.按此申办条件办理的粤港两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,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。

6.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,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,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。

7.有效期为1年。到期后,内承单位继续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,可以延期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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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材料››››››  


1.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(变更)回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;

2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
3.商号登记文件

(1)商号为香港公司的,提交《商业登记证》、《公司注册证书》(香港有限公司提供)或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(香港无限公司提供);

(2)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:《商业登记证》(登录及附注);

(3)商户为自然人的,提交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,外国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;

(4)商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(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)。

4.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;

5.车辆登记文件

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的,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(子母公司、股东或董事):

商号为香港有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《周年申报表》;

商号为香港无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;

商号为澳门公司的,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《商业登记证明》;

商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,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。

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,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(要求见第3点)。

6.驾驶人资料:回乡证、身份证、内地驾照(复印件,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



03 外资金融机构类



申请条件››››››  


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外资金融机构(不含代表机构),该外资金融机构近三年(含申办年度)在广东省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粤港两地牌(如外资金融机构在外省,但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,分支机构纳税满足要求的,也可申办)。


相关说明›››››› 

 

1.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;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。
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“商号”,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“内承单位”。

3.同一内承单位由多个商号投资的,根据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额。

4.同一商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,允许以不同内承单位名义申办粤港两地车牌,但每次申办只能计算一个内承单位的纳税额,且申办的两地车牌数都将计入该商户所占名额。如,X商号办理第1副车牌选取A企业作为内承单位,则A企业的纳税额应当达到10万元以上;X商号办理第2副车牌可以选取B企业作为内承单位,但B企业的纳税额必须大于50万元。X商号如需申办更多两地车牌,参照第1点要求依次计算所需纳税额。

5.按此申办条件办理的粤港两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,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。

6.已申请经其他口岸粤港、粤澳两地牌的商号,同样可以按上述条件办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两地牌,最多办理3副。

7.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,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,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。

8.有效期为1年。到期后,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,可以延期1年;并以5万元为基数,每5万元可以办理1辆两地车牌延期。


办事材料 ›››››› 


1.银保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文件;

2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
3.《金融业务许可证》;

4.商号登记文件

(1)商号为香港公司的,提交《商业登记证》、《公司注册证书》(香港有限公司提供)或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(香港无限公司提供);

(2)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:《商业登记证》(登录及附注); 

(3)商户为自然人的,提交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,外国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;

(4)商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(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)。

5.车辆登记文件

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的,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(子母公司、股东或董事):

商号为香港有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《周年申报表》;

商号为香港无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《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》;

商号为澳门公司的,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《商业登记证明》;

商号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,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。

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,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(要求见第4点)。

6.驾驶人资料:回乡证、身份证、内地驾照(复印件,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



04 资格类及人才类



申请条件››››››  



1.资格类申请条件。

担任全国人大代表,或者全国、广东省级、地市级、县(市、区)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,可以办理1副粤港两地牌(只能办1副,已办理通行其他口岸粤港两地牌和粤澳两地牌的仍可办理)。

2.人才类申请条件。

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,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,可以办理1副粤港两地牌(只能办1副,已办理通行其他口岸粤港两地牌和粤澳两地牌的仍可办理)。

3.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,延期5年。


办事材料››››››  


1.申请资格类指标的,提供《政协委员证》或《人大代表证》;申请人才类指标的,提供《人才优粤卡A卡》;

2.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;

3.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联络办公室广东联络部(全国人大代表),省政协办公厅(全国、广东省政协委员)、各地级市、县(市、区)政协出具的函件;

 4.车辆登记文件

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的,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(子母公司、股东或董事):

车主为香港有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《周年申报表》;

车主为澳门公司的,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《商业登记证明》;

车主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,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。

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,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(要求见第3点)。

5.驾驶人资料:回乡证、身份证、内地驾照(复印件,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


04 捐赠类



申请条件›››››› 

 



1.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、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,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,可以申办1副粤港两地牌(只能办1副,已办理通行其他口岸粤港两地牌和粤澳两地牌的仍可办理)。

2.有效期:长期有效。


办事材料›››››› 


1.经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确认的《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捐赠审核确认表》;    

2.捐赠人的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;外国华人华侨捐赠人的《护照》(属外国护照的需经广东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)。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文件;

3.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出具的办理函件; 

4.车辆登记文件

车主与捐赠者名称不一致的,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(子母公司、股东或董事):

车主为香港有限公司的,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《周年申报表》;

车主为海外公司的,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,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。

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,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。

5.驾驶人资料:回乡证、身份证、内地驾照(复印件,印在一张A4纸上)。